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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第5號案 何芷營多撈 狀告 隆美爾 [打印本頁]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0 17:01     標題: 第5號案 何芷營多撈 狀告 隆美爾

本帖最後由 神秘組織 於 2020-1-31 06:30 編輯

第5號案  何芷營多撈 狀告 隆美爾


狀告內容:
司法覆核及控告 攝政以隔離令之名非法禁錮何芷營多撈

有關隔離令並無法律根據,攝政亦未能提出足夠證據支持其對何氏可能感染新型肺炎之懷疑
因此,有關的隔離沒理據及法律支持,實質是非法禁錮!

謹提出緊急的司法覆核,要求宣布有關對何氏的隔離令無效,盡快釋放無辜的何芷營多撈!
並控告隆美爾非法禁錮國民!


http://tropico2017.imotor.com/vi ... &extra=page%3D1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0 17:01




威武~~~~~~~~~~~~~~~

升堂!傳召原告被告上堂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0 18:01

本帖最後由 拾麻連 於 2020-1-30 18:26 編輯

原告代表入席
法官大人,原告未能上堂,未能進入法院,要求法院應請政府安排送原告入席。

而我已獲原告授權為代表了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0 18:23

現在等政府代表出席及回應訴求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0 18:31

回復 3# 拾麻連


    你如何證明你已經得到當事人授權呢?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0 19:06

回復  拾麻連


    你如何證明你已經得到當事人授權呢?
神秘組織 發表於 2020-1-30 18:31


我可以到病院請當事人回帖證明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0 22:09

回復  拾麻連


    你如何證明你已經得到當事人授權呢?
神秘組織 發表於 2020-1-30 18:31


已在#5、#6獲得當事人授權了!
http://tropico2017.imotor.com/viewthread.php?tid=2221&extra=page%3D1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0 22:15


等政府代表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0 23:25


等政府代表
神秘組織 發表於 2020-1-30 22:15


澄清,被告人是攝政,而不是政府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1 06:29

恭候攝政出庭
作者: 李Sir    時間: 2020-1-31 10:49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1 11:47

回復 11# 李Sir


    唔關事嘅人唔好出聲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1-31 14:08

大法官同志,本人反對這宗申請。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1-31 14:17

何芷營多撈同志的行為顯示他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隔離令是保護島民的必要措施。病人在精神病院得到妥善照顧,可以自由活動及發言,不是禁錮。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1 14:33

本帖最後由 拾麻連 於 2020-1-31 14:51 編輯

法官閣下,本人回應如下:

首先,這並非一宗申請,而是一宗已獲准開庭審訊的訴訟。

又,請問被告人,

1. 一個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的人,會有什麼病徵?有什麼行為能判別一個人是否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我當事人在被禁錮前,有哪些行為可以證明他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請附上帖文內容及連結列舉。
2. 被告人又有什麼專業資格能證明被告人自身,是有足夠的能力能夠正確評估我當事人是否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或者被告人取得了什麼專業人士協助評估過?可有人證?
3. 被告人對我當事人發出的所謂隔離令,被告人又有什麼法律根據?
4. 為何我當事人受到被告人「懷疑」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卻是禁足在精神病院之內?須知道,肺炎並不是精神病,不可混為一談。被告人,你更宣稱我當事人得到妥善照顧,請問照顧者為何人?

法官閣下,被告人將我當事人軟禁在精神病院內,我當事人未能外出,對我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已經有不合公眾利益的侵害,是不爭的事實。
謹此提出,除了判處被告有罪之外,被告應向賠償170隻香蕉,作為對我當事人受害的賠償!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1 15:19

攝政同志可以回應控方代表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1-31 15:32

回復 16# 神秘組織


   大法官同志,何芷營多撈同志在精神病院表現失常,向人吐口水,傳播病毒,症狀很明顯。
回復  達爾文




    吐你口水
何芷營多撈 發表於 2020-1-29 03:00



有島民表示何同志吐口水的行為很可怕,證明為了保護島民,隔離令是有必要。
有吐肺水痴線佬
馬仔 發表於 2020-1-29 21:37



上屆國會通過授權政制過渡委員會管治海島,本人有責任採取措施保護島民安全。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1-31 15:36

回復 16# 神秘組織


   大法官同志,本國資源有限,無特別照顧肺炎患者的設施,交給精神病院院長米奇老味同志照顧是最好的做法。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1 16:33

回復  神秘組織


   大法官同志,何芷營多撈同志在精神病院表現失常,向人吐口水,傳播病毒,症狀很明顯 ...
隆美爾 發表於 2020-1-31 15:32


被告人,你是否根本不知道一個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的人,會有什麼病徵?是否不知道有什麼行為能判別一個人是否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是否沒有專業資格能有足夠的能力能夠正確評估我當事人是否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是哪條法律承認隔離令合法?

法官閣下,我先前的問題很清楚,是我當事人在被禁錮前,有哪些行為可以證明他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
被告人提供的言論,乃我當事人被禁錮後才發出的。
所以,在此之前,究竟我當事人有什麼行為能證明到他是有可能感染新型肺炎?被告人至今仍未能回答到!!

而且,被告人引述的情況當中,也見不到我當事人真的有做到「吐口水」這行為。我要求法庭傳召我當事人出庭解釋,及政府需要使我當事人能親自作答問題,本人有問題需要盤問當事人。

也向被告人追加一項提問,我被告人懷疑「吐口水」的對象,是否已經被隔離了?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1-31 20:06

任何同志懷疑感染就要隔離,等到確診隔離就太遲,島民生命安全永遠第一。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1 21:20

本帖最後由 拾麻連 於 2020-1-31 21:21 編輯
任何同志懷疑感染就要隔離,等到確診隔離就太遲,島民生命安全永遠第一。 ...
隆美爾 發表於 2020-1-31 20:06


好了,法官閣下請看,被告人還是沒能說出在我當事人被禁錮前,被告人有什麼合理懷疑的理據去支持「我當事人可能受感染」的懷疑、及這項沒法律認受的所謂隔離令。

還是只要有權力,就能在毫無理據的情況下說懷疑某人受感染,然後就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
這不應是海島法治允許的事。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1 22:24

回復 17# 隆美爾


  證據雖然顯示唔到何芷營多撈有實施吐口水動作
但係預告會向人吐口水呢個行為已經構成騷擾同恐嚇, 特別係現時出現肺炎事件, 更加會令公眾恐慌
攝政代行國家元首權力, 有責任確保國家安全,而呢個疫情既嚴重程度足以影響國家安全

原告被限制人身自由, 係隔離而非禁錮
隔離令有合理理由(以上提到)而且合乎比例, 原告人仍然可以係海島精神病院範圍內發言,並有官員定期觀察情況

本席認為原告人既精神狀態有異,應該作進一步檢查
本席下令被告人對原告人何芷營多撈既隔離令繼續有效並延長至有精神報告為止
本席同時下令原告人立即進行精神評估,並由院方安排有關測試

現在休庭至索取精神報告為止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1-31 22:26

回復  隆美爾


  證據雖然顯示唔到何芷營多撈有實施吐口水動作
但係預告會向人吐口水呢個行為已經構成騷 ...
神秘組織 發表於 2020-1-31 22:24


法官閣下,有關的預告是在進入病院後才發生

而被告人一直都未能指出被告在進入病院前有什麼行為構成可疑!一直未能有證據支持其所謂隔離令!

時序的問題,希望法官閣下正視!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1-31 22:30

回復 23# 拾麻連


    索取報告後再一併處理此問題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2-2 02:04

回復 24# 神秘組織


   大法官同志,病人情緒不穩定,又拒絕做精神評估,本人要求裁定隔離令合法延長最多七天。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2-2 02:51

回復 25# 隆美爾


    批准
希望可以盡快有REPORT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2-2 11:58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拾麻連    時間: 2020-2-2 12:16

回復 26# 神秘組織

要求只能批准至我當事人回應有關量表,及量表提供者盡快完成報告為止。
事實上,法官閣下,我也很懷疑,到底我國有哪位真的有這專業水平去使用好這類量表呢?
這類量表需要由專業人士使用的,並不是隨便找個表回來給我當事人填就能成事。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2-2 14:10

回復  隆美爾


    批准
希望可以盡快有REPORT
神秘組織 發表於 2020-2-2 02:51



   謝謝大法官同志
作者: 隆美爾    時間: 2020-2-3 08:04

大法官同志,經過七天觀察後,何芷營多撈同志無確診新型肺炎,隔離令結束。
作者: 神秘組織    時間: 2020-2-3 08:21

本帖最後由 神秘組織 於 2020-2-3 08:30 編輯

既然隔離令已結束,本官宣布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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